国家体育总局会不会改革?
体育总局是正部级单位,但实际地位远不及外交部、中央宣传部等部。因为我国的体育实际上是由“体总”(全称是全国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管理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实行的是举国体制,所有资源由国家直接配置,因此体总会比任何部门都有权和有力。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体制的弊端暴露无遗。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我们的体育却由一个正部级单位管着,这显然是不适应的。所以近年来一直在讨论改革的问题,但进展非常缓慢。 原因也很简单,体育总局作为一个机构,其权利和义务并不相匹配。一方面,作为正部级单位,它应该有权对全国所有的体育资源行使调度权;但另一方面,它并没有能力来承担整个国家的体育职责。
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2008年北京奥运会,我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了51金的成绩,创下我国体操历史上最佳成绩。这里面有不少项目都是属于“奥运争光计划”的项目,这些项目的训练和比赛经费都是由国家拨款。但这些项目归口体总管理,这就意味着体育总局要负责这个项目从准备到执行的全部过程——这显然是一个权力与义务严重不对称的组织所应当承担的! 一个正常的组织应当是根据任务的大小来决定机构的设置,而不是反过来根据机构的数量来安排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