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资格股份?
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的,不能是认缴的,当然如果注册资本是认缴的,必须在法定的期限(一般是10年)内实缴到位,否则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但是注意这里的“注册资本”不是“股本”,两者虽然意思大致相同,但前者是指设立公司时各股东出资额的总和,后者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总金额。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法律只要求股东的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并没有限制必须是实缴还是认缴。所以,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完全可以设定较高的注册资本(比如设置成100万元),然后分10年缴足。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公司法》第99条规定了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经合法程序改选董事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而使股东、董事、监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难以正常行使权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没有按照章程规定经合法程序改选董事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那么该发起人就属于违反法定资本制,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