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是什么企业?
1、首先,从企业的性质上来说,是国有企业。 2005年1月,为加快浙江工业布局调整,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浙江省国资委以原浙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的中国盾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 “盾安控股”)44.43%股权和浙能集团持有的盾安控股3.89%股权划转至省国资委持有。
2006年7月,根据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办代表省政府对盾安控股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受让集团公司所持盾安精密轴承有限公司(简称 “盾安精密”)2.26%的股权。至此,省国资办共持有盾安控股有限公司60%的股权及相应比例股份的派生权益,盾安控股成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 2007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将杭州钢铁厂等四家企业的国有股东全部划入浙江江南造船有限公司(简称 “江南造船”),并变更企业名称。
2007年12月,为了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将江南造船纳入省国资办直管企业名单。
2008年4月,因经营战略调整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省国资办将其所持盾安控股6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浙能集团。 目前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盾安精工”)由浙能集团与绍兴海亮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其中浙能集团持股比例为90%。盾安精工属于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2、其次,从企业的主营业务上来看,主要涉及制冷设备制造和销售、供热投资和经营管理以及进出口贸易三个行业。目前主营业务构成如下: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盾安精工的主要业务是从事中央空调末端产品(水冷螺杆机组、风冷模块机组)的生产销售,热电厂的投资运营,进口制冷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3、从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与最终受益人是同一个人——吴建龙来看。 吴建龙先生,1985年至2007年间任浙江东方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浙江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ST东锅,股票代码:600587)的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后担任浙江江南造船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其控制的北京德福财富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盾安精工75.87%的股份,为盾安精工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