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企业对外名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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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保密需要,很多企业的注册信息是找不到的(其实即使不是军工资质的企业,注册信息也未必能查到),比如我所在的公司,工商注册资料里面只写了“某某研究所”,既没有写全称也没有写地址,更奇葩的是连注册资金都只有几个字:“所办经营”。所以如果不知道具体是哪个公司的话,光是查工商信息是没办法查到具体的。 另外一部分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原来都是某个军区直属的研究所,后来军工企业改制的时候,大部分变成了央企,但也有一部分保留了地方属性,变成省属国企了。这种一般都能查到全名,但容易跟其他的企业重名,而且因为是省属企业,很多地方会把它们漏掉,不纳入统计范围,导致经济数据不够准确。

现在国家推进混改,要打造央企旗舰,这些带有省属性质的公司就要改成央企了。不过改名字也挺麻烦的,好多企业名字都不好听啊! 我这里有一堆改名字建议,来自某省国资委网站: 还有这个: 还有一些改名的通知: 至于为什么要改名字,理由都是很充分很官方的,比如“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企分开的要求”“消除与地方企业重名现象”“进一步明晰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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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民有其特殊的国情,是不可回避且必须面对的问题。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承担着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供技术基础和物质技术装备等军事目的的任务,是国家重要的安全基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在特定的封闭体系内实现了高强度的自主发展,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总体实力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不少领域还存在空白,自主创新能力还较弱,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持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以确保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因此,军品科研生产能力是国家战略性资源。我国军工企业不能像国外军工企业利用其品牌和商誉开拓民用市场,也不能利用军品“金字招牌”来促销民品,不能让企业短期经济利益冲击和影响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墙”,确保军事目的和经济利益相互隔离。军工企业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它只能是以军为主、以军促民、军民结合,在保障军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利用自身技术、产品、装备等方面的优势,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实现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相互促进,军用产品和民用产品相互兼容,军用生产能力与民用生产能力资源共享、多元发展,形成以军带民、以民促军,军品市场与民品市场并举的新型运行机制,促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相互融合,推动军工企业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滚动和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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