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可以去美国工作吗?
可以,但必须符合美国移民法规定的条件。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它的国力蒸蒸日上,经济繁荣富强,高度发达,人均收入高,生活水平及福利待遇优厚,教育制度完善和医疗设备先进,吸引了世界各地千千万万的人纷纷涌往美国。美国人明白:一个国家的强大不是建立在闭关自守之上的,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是发展的根本。因此,美国政府制定的移民政策,把吸收国外人才作为基本国策,为那些有专长、有技术、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士移民美国敞开了方便之门。
为了网罗世界各地的各类人才,美国移民法为所有具有杰出或特殊才能的人士提供了优惠的绿卡待遇。美国移民法规定,有杰出和特殊才能的人士,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权即我们所说的“绿卡”。这种因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的杰出才能为美国所提供的福利和服务而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申请即劳工申请,美国移民法称之为申请第一类优先(即EB-1),而有高级职称、高学位或特殊才能的人申请绿卡被称为第二类优先劳工申请,即EB-2。
美国对申请第一类优先劳工申请“绿卡”的“特殊才能”的解释是:具有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等方面公认的特殊才能,且该人在申请“绿卡”时,其特殊才能得到了充分证明,并在该才能领域取得卓著成就。所谓卓著就是有权威性的,在世界上或该领域有广泛的知名度,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其特殊才能属于卓著的,并有意愿在进入美国后继续以该种才能为美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