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好不良贷款双控工作?
对金融机构来说,不良贷款是风险资产的集中体现,“双控”就是指对不良贷款的“两级控制”,既控制新增的不良贷款,并控制不良贷款率。
一、严控新增不良贷款
1、加强客户信用管理。一是坚持开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客户信用度等级差异采取区别对待的风险管理策略。二是完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审核客户的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坚决将“三查”流于形式、以贷养贷等风险隐患堵住。三是实行授信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避免授信审批人员责任虚化,进一步约束授信审批人员的行为。
四是加强客户信用动态监测,及时跟踪客户信用风险变化状况,对客户信用风险状况进行评价、预警和报告,及时调整信用程度,调整其授信额度和授信管理方式。
2、严格控制贷款质量。一方面,要加大对贷款的贷后管理力度,通过审阅会计、报表核对贷款的流向使用,客户访谈等有效手段,及时防止假破产、逃废债、偷逃税款等问题,及时制止挪用贷款、借新还旧、抽逃资本等行为,及时处置抵(质)押物品贬值、抵押品不足值、质物变质、担保不足值等风险情况;通过贷款收贷收息情况、抵(质)押物品保管与处分、客户信用变化等,来分析客户信用状况的变化,对发现的风险及时处置化解,对潜在的风险及时化解,对有可能爆发的风险及时预警。另一方面,对出现不良贷款的信贷资产,金融机构不能采取“躺平”方式一放了之,应积极采用各种手段,采取各种方法,尽可能收回不良资产,最大限度降低资产损失。
3、加强“三查”管理。“三查”就是贷款的审查、审批、检查,“三查”的质量是贷款是否合格的重要考量,是把控风险的第一关,更是有效防范风险的关键环节。
一是规范贷款的审查行为。按照“三查”制度,对拟发放的贷款审查审批行为进行约束。对贷款的审查要做到应尽必审,严禁代审;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及条件的文件,不得审查审批;对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及证明,应拒绝发放贷款。二是明确贷款审批人员及其职责权限。三是加强贷后监管,金融机构应建立贷后监管制度,明确贷款审批的复查权限,对于审批人员未尽到复核义务的,审批部门及其人员应承担相应的信贷风险过错责任。同时对审批人员的复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不按规定执行复查业务或复查中发现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贷款的分类和核销
贷款五级分类实质是商业银行对贷款质量的一种主动管理行为。
1、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水平。一是要制定规范的贷款五级分类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二是要明确各业务部门在五级分类中的职责分工。
2、加强贷款拨备和核销管理。一是要提高贷款拨备计提水平。二是规范不良贷款核销。按照《不良贷款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履行不良贷款的核销程序,及时开展损失准备确认、核销审批、信息披露、账务处理、档案移交等工作。
三、化解存量不良资产
化解存量不良资产是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双降”的根本性和关键性措施。
1、加强不良资产的处置管理。一是要成立专门的处置团队和风险清收小组。二是要制定切实可行、具体明晰的处置清收计划。三是要健全不良资产处置清收的激励约束机制。
2、积极寻求司法救济。一是要认真梳理客户,按照案件管理流程进行登记,确定案件的责任承办人员,落实案件承办人员,将不良资产处置清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履行到位;二是要借助司法力量,开展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清楚、明确、被执行人下落清楚的,应当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尽可能采取查封扣押、搜查、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措施,使被执行人的财产得到保全。对于被执行人下落虽不明但被执行人财产具体地址明确,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的,应当实施“抓人找财”,采取临控措施进行搜查,随意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并通知银行存款的冻结等情况。采取上述措施最有效的是传唤,迫使被执行人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