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收股份修正是什么?
交收股份指根据股份发行契约,认购者因未付款项或不能认购等因由未能取得发行公司股份的行为或行为结果。在资本募集后,发行公司应依认购契约或有关规定交还认购的股份,发行公司如拒绝交还而支付认购者的费用,也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在资本募集方式上,交收股份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发行公司拒绝承担义务即无偿偿还,二是发行公司偿还了部分权利或部分义务。
在资产负债表上,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份交收应作不同的会计处理:
①若因认购者方面的原因,即因认购者已交纳大部分发行费用而发行者有权没收认购者的全部或部分款项,但发行者应将其退还给认购者,这时发行者有义务提供退款,所以应将交收的款项确认为负债。
②若是发行者方面的原因,即发行者无偿偿还其义务,则发行者应将交回款项作为增加股东权益处理。
③若因双方的原因,此时双方均有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若因双方的责任或无法确定责任时,对于发行者所付的部分款项应将其记入营业费用或营业外收入,同时对于认购者所付的部分款项,应将其记入营业费用或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