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没有下水合理吗?
我是从事室内设计行业的,经常遇到客户跟您一样的疑问,其实这问题早在2003年就已经有了规范,因为设计师的疏忽,将卫生间的地面标高设得比室内低,导致水无法流向室内,从而形成积水(发生在南方回南天或者台风天气的时候),后果就是室内受潮,油漆起皮,地板翘起来等……那种痛苦的经历,真的是不堪回首啊!所以从2003年起,国家就出台了《住宅建筑规范》明确规定了卫生间须有地漏,且地漏位置不得高于室内地面标高。 当然这个规定是强制性的,开发商如果敢违反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
不过,现在的新房基本上都改造过下水道,在阳台和厨房也设置了地漏。毕竟,设计是不可以违背规范的。 但如果您的房子是2003年以前建的,而且是砖混结构的楼房,那阳台就没法设置地漏了。因为砖混结构的房子都是采用预制板砌墙,这种结构本身就自带防水的功能,所以在阳台上就不会有地下暗沟,自然也就不会有下水道。但这样的房子一般很少出现渗漏的问题,只要做好防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