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首先,明确一点概念,本文所讨论的“信托”为集合信托,区别于个人信托; 其次,从业务模式上看,两者有重合之处亦有不同之处。 相同点在于:均是通过委托人将资金募集起来,交由受托人进行管理、投资运作(当然个人信托是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不同点是:集合信托是受托人将所有的委托人资金汇集起来进行统一投资管理,而私募基金则是将募集到的基金财产交给专业投资机构(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1.业务类型上,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区别较大,体现在所投领域、所设制度上的差异。公募基金主要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对投资人没有身份要求,所投项目公开透明且受到监管机构严格监管;私募基金则主要面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在机制设计上相对更加灵活,所投项目也更为个性化、多样化。
2.产品期限上,多数公募基金产品为封闭型产品,到期后需要清算并分配收益;而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属于开放式产品,除特殊情况下无需到期清算。
3.信息披露方面,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公募基金必须定期披露信息并向投资者发送报告,内容涵盖基金运作情况、财务状况、投资组合等信息,而且这些信息的公开披露必须是充分的、无保留的;但私募基金在这方面的要求就比较宽松了,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取决于其是否愿意,理论上来说只要不会对投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私募基金可以不用对外公布相关信息。不过随着市场发展以及监管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开始实行“阳光化”操作,逐步完善其信息披露机制。
4.税收安排上有差别。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因其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售基金份额的方式,因此属于财产转移,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相关规则,应当缴纳所得税;但对私募基金而言,由于主要是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出资的目的,因此一般属于资本利得,只需就其所取得的收益缴纳相应的税款即可。虽然目前对私募基金的税务安排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实操中仍应按照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处理。
5.在募集方式上,目前市场上发行的公募基金主要采用线下发行方式,即通过券商等中介结构代理销售,投资者数量较多;但私募基金则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募集,如可以通过中介机构或自行销售,也可以采用非集中申购赎回的方式,如单个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可以免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募集资金备案手续等等,灵活性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