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交什么税?
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企业年报,涉及涉税事项的只有企业所缴纳税款总额、经营收入和增值税额三项。 2015年起,企业年报增加了企业所得税和社保信息,在填报之前请务必先确认公司是否按时申报了企业所得和社保(职工工资),避免列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的下列情况应当予以公示: (一) 注册资本; (二) 经营范围; (三) 设立登记日期; (四) 注销登记日期 (五)股东或者是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六) 住所; (七) 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八) 法定代表人姓名; (九) 分支机构登记信息 (十) 营业场所地址 (十一) 营业期限 (十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和变更信息。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纳税款和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等属于需要公示的信息。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报送的文件和有关证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由此规定可知,企业年报中是否需要公示上述信息,取决于审核是否通过,如果通过了则会显示为已缴,若没有通过则不会显已缴。
对于不显示已经缴税或已经缴纳社保的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确实未缴纳,另一种可能是填写错误。对于前者,应尽快补缴相应的税费,并及时更正年报中的错误。对于后者,应及时去税务部门更正申报,并在当年的年报中进行更正,否则将留下不良记录并影响今后的信用记录。
企业应谨慎对待企业年报中的纳税信息,及时核实填报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