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什么时候开始?
我国最早的保险公司,全称为“日本兴亚保验社”,由日本商人创办于1921年,主要业务是办理海运、陆运和航空运输的保险与再保险业务。 当时国内经济繁荣,日蒋合作,时局稳定;同时欧美各国普遍重视海外投资及财产保障,加之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缅甸,切断了英国在东南亚的海上交通线,使欧美与东亚及东南亚的贸易改道南太平洋。 在此情况下,日本兴业银行于1940年和1941年间,分别设立了“兴亚海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亚海保)和“兴亚陆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亚陆保),专事承办各类财产保险和中立国与非中立国的再保险业务。两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亿元(日元)。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收了这两家公司,并将“兴亚”改为“永安”,易公司名称,以“国营”名义继续经营业务,“两保”也因此改名为“两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两陆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两公司的资本金增加到人民币8亿元。1950年后,被收归国有,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