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股票证明?
一、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的证明是券商给客户的,客户可以要求出具其股票账户的交割单,或提供银行交易明细流水; 二、如果券商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可要求券商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结算服务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不同品种设立债权债务清单; (二)负责办理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手续; (三)依法保全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四)处理因清算造成的剩余资产; (五)对参与者进行诚信管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四、《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户】参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结算开立证券账户或者结算账户。具体办法由中国结算制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公布实施。 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境外托管人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或者结算账户。中国结算可以不接受外国投资者的开户申请,但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通报并说明理由。
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持有在中国境内发行证券所形成的权益及其相关权益。 第二十四条【账户类型及基本权利与义务】证券账户用于证券登记、存管、交易和结算;结算账户主要用于证券交易的资金交收与结算,也可用于证券账户的交易资金缴存、支取、结算和交收以及融资融券等业务资金的划转和结算等。 自然人投资者在开户时应当指定本人名下的证券账户作为信用交易平台下的交易密码账户,该交易密码账户只能用于信用交易参与及相关资金的划转、交收、结算。
自然人投资者通过信用交易平台买入证券后的当日可以卖出或注销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证券,但其卖出或者注销证券所得价款必须存入其指定的证券账户,且该证券账户不得用来买入或者融入证券、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融资融券。 第二十五条【投资者变更】投资者变更身份信息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个人投资者变更身份信息还应当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变动证明或其他能够证实身份证号码变动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同时提供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资者姓名或名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原证券账户或结算账户下办理名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