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孩子能送福利院吗?
近年来,脑瘫的发病率一直在上升。脑性瘫痪是我国儿童残障中最多的疾病,占儿童残障总数的50%。脑性瘫痪患儿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和癫痫、行走和语言障碍,给家庭、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脑性瘫痪的综合治疗有了很大的进步,许多脑性瘫痪患儿可以减少后遗症.可以生活自理,其中相当一部分经过治疗后可以进入普通学校,在接近正常人的环境中学习生活。
目前对脑瘫儿童的综合治疗包括矫正骨科手术,神经内科治疗及术后康复训练。脑瘫治疗小组由神经外科医生、神经内科医生、骨科医生、康复训练师和心理老师等组成。根据每个脑瘫儿童的病情轻重程度不同,治疗方案也不同。近年来随着立体定向学、显微神经外科技术及神经电生理监测技术的发展,神经外科医生可以精确地在神经电生理监测下对患儿的病变神经核团进行微创立体定向手术,解除患儿的部分肌肉紧张,再由骨科医生进行针对性的矫形,改善患儿的行走及肢体活动能力,神经内科医生进行抗癫痫及营养神经治疗,治疗后的康复训练,心理教师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语言训练,使患儿在近似正常人的能力下逐渐康复。该综合治疗措施已使大量的脑瘫患儿重返社会。
脑瘫儿的综合治疗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需要长期的住院及门诊治疗与训练, 家长和孩子需付出巨大的体力和精神代价. 有些家长对长期治疗产生了恐惧感, 对治疗失去了信心。而我们治疗小组中的心理老师从各方面对家长进行疏导, 讲述治疗进展,通过介绍大量成功的病例,使家长认识到治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鼓励家长积极地配合治疗,最终使患儿得到了康复。这些患儿从下肢痉挛、不能行走,最终经过手术和训练能够生活自理,正常地交流、行走、学习,有些甚至考上了大学。我们治疗的最小年龄为7个月,最大年龄为23岁,均取得了不同程度地康复。
由于脑性瘫痪的综合治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使那些没有尽到抚养和照顾义务的家长和亲属找到新的借口,纷纷将患病儿童送至民政部门申请弃婴收养。一些家庭条件较好的家长仅仅担心儿童的疾病会影自己的正常工作和家庭生活,使其他人鄙视自己的家人,而将多年养育的亲生子女申请办理弃婴收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风气,给真正需要进行脑瘫治疗的贫困家庭造成了困难。
为保证需要治疗的脑瘫儿童接受治疗,保证其他家庭能够申请收养到健康的儿童而不是脑瘫患儿,也为了使虚假申报的个人和单位受到相应的惩罚,保证福利收养制度的顺利执行,建议民政部和卫生部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卫生部应制定规范的脑性瘫痪儿童综合治疗申报流程和审批制度,申请治疗的家庭需在卫生部门指定的具有脑性瘫痪治疗经验的医院进行申报和审批,在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按照规范流程接受治疗。
民政部应同卫生部共同制定关于脑性瘫痪弃婴收养的审批制度,在接收到申报之后应共同派遣民政和卫生部门的人员到申报者家中进行调查和核实,通过当地公安、计生及居委会等部门进行旁证调查确认事实之后再进行下一步流程。对于通过欺诈等欺骗手段骗取福利院收养的家庭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由民政部追回患儿,并视患儿的年龄和患儿原家庭条件酌情决定是否批准该家庭收养其他儿童,对于严重欺骗者应列入不诚信家庭名单,永久不批准收养。对于为了收养到健康儿童而故意将新生儿致残的应给予刑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