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党员名额如何分配?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中,大学生党员名额的分配应当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原则,对不同院(系)、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集体的学生,采取“区别对待、合理分配、走动管理、宁缺毋滥”的方法。
具体地说,就是根据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及学习、生活表现,把学生分别划分为三个不同等级群体,参照各学生年级、班的规模进行分配。首先,拿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名额的70% ~80%左右,分配给予第一人群体,要求是品学兼优的积极分子;其次,拿出入党积极分子名额的20%分配给第二人群体,即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一般,但进步明显的积极分子;最后,10%的指标用于考察、吸纳第三人群体,即曾受纪律处分,现已改正错误,要求进步积极的同学。
同时,实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考察、培养过程中的走动管理,实行动态考察,可上可下、有进有出,成熟一个发展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