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17年重组吗?
作为曾经鲁银的在职员工,看到这个问题还是很有感触,因此以一个内部员工的视角来回答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此次重组是势在必行,早重组比晚重组好。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业务单一。目前国家对于金融机构监管的要求是“全能型”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即银行可以经营所有金融产品(除金融同业和资产管理以外),而现在的鲁银只涉及银行和信托两大板块,业务单一,不能形成互补,在风险来临的时候抵御能力弱。同时由于国有银行的牌照垄断性较强,今后再想涉足贷款类业务几乎不可能,此时若没有信托公司的牌照则完全失去竞争能力。
二、行业限制。目前的金控平台大多是以现有金融机构为依托,通过收购或者增资方式实现控股,而鲁银却是借壳上市,虽然名义上是在青岛地区内选择,但实际上仍然受到相当程度的监管制约;另外,未来国家对行业牌照的发放会越来越严,即使作为山东省内的金控平台,未来也会遇到诸多困难。
三、资产质量。鲁银目前的财务数据虽然看着不错,但主要得益于政府补贴和金融同业业务,如果剔除这两项,实则是亏钱的;而且作为地方金控平台,将来还要承担区域经济发展重任,资金供给方面可能也要向当地政府和企业倾斜,因此从盈利的角度看,前景并不乐观。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现行规定,信托公司是不能进行混业的,也就是说无论以后鲁银如何转型,信托公司这块是不能做大的。
四、业务重叠。现在国内很多金控平台实际上就是金融控股集团,旗下除了小贷、担保等类金融企业外,通常还会有一两个甚至几个金融机构,这种情况就很容易出现业务重合,造成内耗,影响整体竞争力。比如之前就有媒体曝光过某省金控旗下的两家证券公司为了抢客户发生内斗。
综上四点,鲁银此次重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业务、资产和质量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寻求业务上的突破,避免同质化竞争。至于说对股民的损失不予补偿等等,这仅仅体现的是当前市场偏好,即认为国资进入资本市场应该以弥补股民损失为首,但其实这种偏好是有瑕疵的,毕竟国资进入市场是为了谋求可持续发展,考虑民生就业等问题,如果总是以弥补股民损失为第一要务的话,那国企改革也就无从谈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