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宜芝多总部?
2019年7月8日上午报道,上海宜芝多的创始人之一朱骏在位于静安寺附近的静安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受询问。 2019年6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朱骏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单位上海宜芝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芝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对被告人朱舜君、陆惠萍、张福兴、赵红妹分别判处十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涉案财务负责人唐燕萍等5人,则认定其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间,宜芝多为骗取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税负,经朱骏、朱舜君安排,由公司实际经营人唐燕萍等人,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先后向北京中汇利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瑞宏基贸易有限公司等地采购发票,虚增企业经营成本,通过上述方式,让宜芝多累计从两家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4份,金额合计733万余元,税额合计108万余元。
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全部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认证抵扣。 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应朱骏个人要求,陆惠萍、张福兴、赵洪妹等人按照朱骏的个人安排,将不存在的合同、收款凭证、支付凭证等资料交给唐燕萍用于制作虚假的资金流水账,并向税务部门虚假申报,虚构该公司存在真实交易的事实。
经查实,除已抵扣的108万余元以外,尚有214万余元的税款尚未申报。 “实际上,我们之前已经为这个案子写过好几版的案情介绍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说,“每次问朱骏有没有什么需要交代的,他都说没有。今天过来主要是核实一下他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我有钱,我有钱……我确实欠了你们很多钱,我承认。”当问及是否有能力缴纳罚金时,朱骏这样说道。 据起诉书显示,朱骏作为宜芝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过虚构业务事项、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数额较大;又伙同他人采取欺骗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税款,数额较大;且具有骗取贷款情节恶劣、给银行造成巨额损失以及多次诈骗、挥霍公款等行为,依法应当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