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相同可以吗?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同一类型基金的命名是有一定规制的。 我国对于公募基金品种的名字规制主要来源于两个文件规定,《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和《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规则》。以这两个法规为依据,目前行业内已发行了超过1400只公募基金产品(不包括养老目标和QDII基金),对这些产品名字的规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监管机构也会对不符合要求的基金产品进行整改。比如之前的“兴全合润”改名事件,其实就涉及到了基金产品名字问题。 因为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单一基金名称中不得含有任何其他符号或字母,也不宜使用易产生误导性的名称。而兴全合润基金原名“兴业全球视野混合型基金”中包含有英文字样,并且从名称来看容易让投资者误认为这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在2018年5月份,该公司就将这只老基金的名称改为“兴全合润混合型基金”,并发布了修改章程的公告。 当然,对于老基金产品改名字是需要符合一定程序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规则》规定,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才能实施。
所以,虽然同一个概念的名字可能有很多,但是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来修改基金名称也是合规合理的。只不过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一定的困扰。